标题:
随风 申请辞职
[打印本页]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7-21 16:39
标题:
随风 申请辞职
论坛正处于发展时期,说实在的,离开真是有点舍不得,
但因个人原因,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上网,所以请管理层撤销我在批处理之家的一切管理权限,及头衔。
论坛今后的发展就有赖于管理员和各位版主了。
最后祝论坛越办越好,我有空会常回来看看的。。。
希望论坛能尽快发展成一个真正的批处理技术论坛,使每一位会员都能在这里学到东西。
同时也希望论坛的每一位在这里学到东西的会员也能为论坛尽一份力。
申请人:随风
2008-07-21
作者:
batman
时间:
2008-7-21 17:29
别的不想多说了,小楼兄一路走好。。。为论坛惋惜中。。。
作者:
leoboy123
时间:
2008-7-21 18:42
如果我是論壇老大..打死我也不會讓你辭職...........
不過既然有原因..也不好強留吧...
祝:一路走好.
致敬...
完畢....
作者:
namejm
时间:
2008-7-21 22:02
如果只是暂时离开,就用不着自废武功。正如你所说的,论坛正处于发展阶段,正是需要像你这样勤劳负责的管理人员。考虑到你会离开论坛一段时间,如果背负 版主+论坛巡查 的重任,确实不太符合管理层职责设定的初衷,随风 兄可以考虑出任相对自由的 超级版主 一职,有时间就上来管理一下,不知你意下如何?
作者:
youxi01
时间:
2008-7-21 22:28
楼上的建议个人深表赞同啊
只可惜我刚刚放假(18号改完试卷),又要上高三(24号正式开课),注定没时间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7-21 22:45
非常感谢管理员对我的信任及挽留,即如此,那就这样吧,一有空我就来。
作者:
ieutk
时间:
2008-7-21 23:22
好久没来,今天一来就看到随风兄发的贴子,感到很是惋惜,又甚幸随风能常来看看。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7-21 23:41
其实论坛在namejm兄的带领下,正有序的走向成熟跟稳定,现在也正是我们这些版主、管理人员出力的时候,若非不得以,实在不愿离开,所以,我一有空一定会回来的。
作者:
骚鸡
时间:
2008-7-22 02:06
不批!!
作者:
骚鸡
时间:
2008-7-22 02:08
大家好~!,
以后我就是这里的一员了,希望大家多多关照~!
作者:
namejm
时间:
2008-7-22 10:45
感谢 随风 兄的留任,已经把你的职务调整为 超级版主 ,请前往
批处理之家管理人员简介
修改自己的信息。
作者:
foxJL
时间:
2008-7-23 00:42
随风兄要走!???
从论坛创办至今,你对论坛的贡献大家都有目共睹,除你随风,无人能出其右.若说论坛是你们三位共同建立的一点都不为过.就算有人要走,我在想,怎么也不可能是你!
没有时间,对于你来说.不是辞职的理由.我们的论坛还像一个刚刚咿呀学语的小丫头,没有你地教育她有一天可能会误入歧途,难道你不想看到她蚕变的那一天?那时候你才可以把你管理她权限交付给喜欢爱慕她的人.
所幸,两位管理员大哥把你挽留了下来,你有了时间,一定要记得回来.我们都会在这里等你的.!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7-23 02:08
foxJL 兄弟言重了,论坛最初创始人是youxi01,后来因工作(也是时间原因)不得以转给namejm
应该说,论坛的主心骨是他们两位。论坛创建初期,因本人对批处理的爱好及受youxi的邀请,参与论坛的管理,但本人除了对bat略知一二以外,对其它的都一窍不通,尤其论坛管理更是即没经验又没技术,我所作的只是表面上的一些工作而以.
[
本帖最后由 随风 于 2009-12-26 21:05 编辑
]
作者:
fml520
时间:
2008-7-23 21:20
实在可惜。人才流失呀。
作者:
523066680
时间:
2008-8-20 09:49
我来一句吧
------月光宝盒!!!!!
作者:
516526966
时间:
2008-8-20 10:12
真是可惜啊。就这样,像是自己的名字一样,就这样走了,痛惜啊。。。
作者:
wangwei4106
时间:
2008-8-20 12:20
呵呵
走也好
不走也好
机缘到了就会回来
你的离去虽是损失
但是你的离去也是他人的机会!
作者:
SmallK
时间:
2008-10-29 21:19
怎么搞得像追悼会一样……随风兄又没走,人家不就是离开一段时间嘛~这不,一眨眼他又回来了!
作者:
myzwd
时间:
2009-4-13 20:42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好就没上了 今天看到你要走了。真的有点遗憾。不过我想以后还是能看到你的。
作者:
Batcher
时间:
2009-4-13 20:53
标题:
回复 19楼 的帖子
楼主没有走,能看到的。
另外,这个差不多一年前的帖子了^_^
作者:
zhouyongjun
时间:
2009-4-13 21:00
吓我一跳,原来是半年前的帖子,虚惊一场。
欢迎光临 批处理之家 (http://www.bathome.net/)
Powered by Discuz! 7.2